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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創業培訓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關于創業培訓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47號)稿件來源:本網發布日期:2016-08-3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創業培訓工作主管部門: 根據我部對部屬事業單位開展職業培訓規范管理的統一要求,我中心決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對已列入今年計劃的創業培訓(SIYB)講師培訓合格證書和學員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講師培訓證書和學員培訓證書)免費發放,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關于證書費用 自2016年9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收取講師培訓證書和學員培訓證書費用,9月1日及以后再匯來的相應款額將予以退還。 (二)關于講師培訓證書 2016年9月1日至今年底,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班管理及講師培訓證書審核發放流程不變,講師培訓證書(含SYB、IYB)免費發放。 (三)關于學員培訓證書 2016年9月1日至今年底,學員培訓證書(含GYB、SYB、IYB)免費發放。期間,我中心現有庫存證書將參照各征訂單位2015年學員培訓證書征訂情況控制發放,預計到2016年底發放完畢。各征訂單位按原工作流程填寫證書需求審核表,市級及以上創業培訓主管部門認真審核蓋章,據實申請。 學員培訓證書免費發放完畢后,我中心將停止學員培訓證書發放工作,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繼續按照創業培訓(SIYB)技術標準要求,嚴把培訓質量,認真有序做好相應管理工作。如需印制學員培訓證書(含SIYB、網絡創業),應盡快列入本地2017年工作計劃,確保證書管理規范,發放及時到位。 (二)各省級創業培訓主管部門要按本通知要求,及時告知本地相關培訓機構及有關方面,做好相關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好有關事宜,確保創業培訓工作有條不紊。 |